未经处理的废弃油漆桶堆地上,要赔13万元

钱江晚报·小时新闻记者孙燕通讯员朱智翔

“河面有少许垃圾要及时清理”“个别河长公示牌信息未及时更新”……

近日成立的杭州市萧山区,绍兴市越城区、上虞区,余姚市,宁波市江北区五地检察机关护河联盟的“河道检察官”们,与河长开展了一次联合巡河。

▲嘉兴桐乡濮院新联村北妙智港省治水办提供

“河道检察官”上岗,与河长联合巡河,只是浙江多年来探索实践“检察”守护河湖、保护生态环境的一张剪影。

日前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、浙江省水利厅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、浙江省治水办(河长办)联合启动实施了守护“美丽河湖”专项行动,打击破坏河湖环境的违法行为。

早在多年前,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,并在年成立了浙江省检察院派驻省生态环境厅检察官办公室,率先实现检察官办公室派驻生态环境部门全覆盖。年,更是开全国之先河,成立了全国首家公益诉讼(环境损害)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,形成了一整套先行先试的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检察政策举措。一大批环境违法和公益诉讼案件在相关“检察”制度机制的支持下顺利高效办结,生态环境也得到了及时修复。

“前几天,嘉兴海宁市就运用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检察机制,顺利办结了一起环境违法案件,并让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赔偿。”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该案为非常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,涉案人员曹某某等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从事收集废弃油漆桶的经营活动,并将收集来的废弃油漆桶经压榨或不经任何处理直接堆放在泥地上,数量达21.2吨,严重污染了环境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

案发后,在检察机关的主动支持和检察建议下,不仅曹某某等人主动认罪认罚,而且还及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,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。

6月4日下午,在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参与磋商下,曹某某当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,自愿赔偿13万多元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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