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做好这些事,茶山一企业被立案查处

保护环境,人人有责!

近日

茶山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有关线索

发现超朗村沙巷路附近

有一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企业

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善、

废气直排等环境违法现象

在了解基本情况后

茶山生态环境分局迅速

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处理

案情简介

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发现,该工厂3台注塑机、6台研磨机、33支手工喷枪、1个水帘柜、2台搅拌机正在运行。其中,二楼抛光车间、三楼手工喷漆车间、移印车间均设有抽气扇,抽气扇已开启,车间部分废气经抽气扇排放至厂区外环境。

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

一楼危险废物仓库内危废品未作分类存放且未贴标识,未放置台账记录,未进行危废转移,废油桶未进行密封存放,现场散发较浓油漆气味。

△危险废物仓库未作分类存放且未贴标识

三楼车间电梯旁垃圾桶内混合堆放有生活垃圾、工业垃圾,车间内垃圾桶有手工喷漆用的废抹布。执法人员通过查看严密完整的视频记录,进一步证实了违法事实,确认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。

△生活垃圾混合工业垃圾

查处情况

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的违法事实进行拍照录像、制作现场勘察笔录等取证工作,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据了解,该橡胶和塑料制品企业未批先建、未验先投、废气直排和危险废物非法贮存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有关规定,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。

茶山各企业注意啦!

下面的内容要认真看

法律链接

该案件中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,项目虽然是租赁的厂房,该厂房原公司已办理环保手续,已配备环保设施,但现在开展生产的公司名字已不一样,主体已经发生了变更,属于新建厂家,仍需要走环评程序。

环评报告是根据生产或者使用的物品具体情况来确定的,是企业获得生产许可的一种资质,不是根据建筑物厂房来确定的。

据环评法规定,如果建设项目的规模、地点、生产工艺、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,需要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手续。“套用环评资质,是违法行为。”

根据我国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规定,可以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,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,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,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;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

出品

茶山镇融媒体中心

素材

茶山生态环境分局

编辑

敖一心

责编

罗舒、苏路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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