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以下三个方面。
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。项目特征用来表述项目的实质内容,是设置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。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,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别。
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。由于清单的项目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,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,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,因此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与否,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。
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。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,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,因此,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清甚至漏项、错误,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,都会引起分歧,导致纠纷。
由此可见,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很重要,项目特征应根据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,结合技术规范、施工图纸、标准图集,按照工程结构、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,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。项目特征的描述充分体现了设计文件和业主的要求,对体现项目本质区别的特征和报价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必须描述,描述时应把握以下内容。
一、必须描述的内容如下。
1.涉及正确计量计价的必须描述。如砼垫层厚度、保温层的厚度等。
2.设计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。如砼强度等级(C40或C50),砌筑砂浆的种类和强度等级(M5或M10)。
3.涉及施工难易程度的必须描述。如装饰材料、玻璃、油漆的品种、管材的材质(镀锌钢管、无缝钢管等)。
4.涉及材料品种规格厚度要求的必须描述。如地砖、面砖、瓷砖的大小、抹灰砂浆的厚度和配合比等。
二、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如下。
1.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。如土的类别可描述为综合(应由投标人根据地勘资料确定土壤类别,决定报价)。
2.施工图、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予以描述的,可不再详细描述(可直接描述为详见XX图集或XX图XX节点)。
3.在项目划分和项目特征描述时,为了清单项目粗细适度合并便于计价,应尽量与消耗量定额相结合。例如柱截面不一定要描述具体尺寸可描述成柱断面周长以内或以上;现浇板可以根据厚度描述成板厚以内或以上;地砖规格也可描述成周长以内,以内、以上等。
三、可不描述的内容如下。
1.对项目特征或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以不描述。如混凝土柱高度、直行墙高度等。
2.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不描述。如外运土的运距、外购黄土的距离等。
3.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供应商确定的可不描述。如混凝土拌和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、砂子的种类等。
4.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不描述。如现浇混凝土板、梁的标高等。
四、由于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-)中的项目特征是参考项目,因此,对规范中没有项目特征要求的少数项目,计价时需要按一定要求计量的必须描述的,应予以特别的描述。如“门窗洞口尺寸”或“框外围尺寸”是影响报价的重要因素,编制清单时,如门窗以“樘”为计量单位就必须描述,以“m2”为计量单位时可不描述。